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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詞

置入性行銷(業配)

一句話定義

廠商付錢,請人用自己的口吻推薦商品的內容。

Sponsored Post · 又稱:葉佩雯、業配文、業務配合、置入

詳細釋義廠商付錢,由創作者用自己的口吻講出來的內容。它本身完全合法,也是創作者的主要收入來源之一;違法的是沒揭露的那一種,而且被罰的通常是出錢的廣告主。台灣的網路用語會寫成「葉佩雯」,那是諧音梗,留言區冒出這三個字,就是在說這篇是花錢買的。

為什麼要知道這個

「業配」是「業務配合」的簡稱。台灣網路上常寫成「葉佩雯」——那是 PTT 鄉民從 2012 年前後開始用的諧音梗,把它擬人化成一個女生的名字,看到留言區冒出這三個字,意思是「這篇是花錢買的」。有時也寫成葉佩文、葉沛文,姊妹詞是「費雯」(廢文)。

它本身完全合法,而且是創作者收入的主要來源之一。問題從來不在做不做業配,在於有沒有讓讀者知道這是業配。

最常被誤用的地方

在台灣,沒揭露的業配,扛責任的通常是出錢的那一方。多數人以為責任在發文的網紅身上,但依公平交易法的架構,承擔行政責任的主體通常是廣告主。細節見薦證廣告那一篇

公平會《薦證廣告之規範說明》的判準是:薦證者與廣告主之間有「非一般大眾可合理預期」的利益關係,就應該在廣告中充分揭露。利益關係包含僱用、贈與、受有報酬或其他有償關係——送商品換心得也算,不是只有付現金才算。

被抓到「葉佩雯」的代價不只是那一篇。品牌一旦被貼上「都是業配」的標籤,之後真心的推薦也會被自動打折。

要引用這個定義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