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詞
雙重確認訂閱
一句話定義
填完表單再寄一封確認信,點了連結才算真的訂閱。
Double Opt-in · 又稱:Double Opt-in、二次確認訂閱、確認信訂閱、雙重同意
為什麼要知道這個
雙重確認會擋掉三種東西:打錯的地址、隨手填假信箱的人、以及被別人惡意填進來的地址。這三種留在名單裡,換來的就是硬退和檢舉。
確認信本身就是第一次送達測試。點得下去,代表這個地址活著、信進得了收件匣、而且本人有在看。名單會變小,但小得有道理——換來的是每一筆地址都確認過收得到信、而且本人點過。
台灣《個人資料保護法》第 20 條規定:非公務機關利用個資行銷,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應即停止;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的方式,並支付所需費用。做雙重確認,等於把「他當初同意過」這件事留下可查的紀錄。
最常被誤用的地方
確認信最常見的失敗是它自己沒送到。使用者剛填完表單、正在等信,確認信進了垃圾匣,這個人就永遠不會出現在你的名單裡。確認信要寫得像交易信:主旨直白、不要放促銷大圖、不要塞五個連結。
「訂閱送折扣碼」搭配雙重確認要注意順序。折扣碼放在確認信裡,人才有動機去點;折扣碼直接顯示在網頁上,確認信就沒人理了。
把「加 LINE 好友」當成 Email 訂閱同意,是台灣很常見的混淆。加好友只表示他同意收 LINE 訊息,不涵蓋 Email 和簡訊。要用別的管道接觸他,要另外取得同意。
要引用這個定義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