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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詞

商標

一句話定義

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識,要註冊才有商標權。

Trademark · 又稱:商標權、品牌註冊、註冊商標

詳細釋義識別商品或服務來源的標識,要註冊才有商標權,而且是分類註冊——同一個名字在不同類別可以由不同人擁有。取名之前先查註冊狀況,比事後改名便宜太多;已經在用但沒註冊,會遇到別人先註冊再回頭找你的狀況。

為什麼要知道這個

台灣商標採註冊主義、先申請先註冊。要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並公告後才取得商標權;商標權期間自註冊公告日起算十年,申請延展每次再十年。

對行銷的意義很現實:品牌名、商品線名稱、活動名稱如果打算長期經營並投錢養知名度,越早查詢與申請越划算。名字紅了才發現別人已經註冊,改名等於把之前所有廣告投資重做一次。

註冊是分「類別」的。同一個名字在不同的商品或服務類別可以各自存在,所以要看的是你實際做的生意落在哪幾類,而不是名字本身有沒有人用過。

最常被誤用的地方

以為公司登記名稱就等於商標。公司登記在經濟部商業司,商標在智慧財產局,是兩套不同的系統。

以為註冊了就能無限阻擋別人。商標法上有合理使用的空間,例如以善意且合理的方法表示自己的姓名或商品說明。

把別人的註冊商標買成關鍵字廣告或寫進比較文案。這類爭議在台灣發生過不少,風險集中在會不會讓消費者誤以為兩家有關係——買了對手的品牌字,廣告標題和落地頁又寫得像是對方的官方管道,是最容易出事的組合。

要引用這個定義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