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詞
小綠人標章(健康食品標章)
一句話定義
通過衛福部查驗登記、可以合法叫做健康食品的證明。
Health Food Certification Mark · 又稱:健康食品許可證、小綠人
為什麼要知道這個
健康食品管理法民國88年2月3日制定公布、同年8月3日施行。第6條寫得很直白:食品非依本法之規定,不得標示或廣告為健康食品;標示或廣告提供特殊營養素或具有特定保健功效者,也要依本法辦理。
罰則是刑事責任。第21條規定,未經核准擅自製造或輸入健康食品或違反第6條第1項者,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;明知而販賣、供應、運送、標示、廣告或意圖販賣而陳列者,同樣處罰。
對行銷的意思很單純:沒有許可證,「健康食品」這四個字連在一起就別出現在商品名稱、產品頁、廣告標題或直播口播裡。
最常被誤用的地方
用「保健食品」代替「健康食品」以為就閃過去了。健康食品管理法第6條有兩項:第1項管的是那四個字,第2項管的是「標示或廣告提供特殊營養素或具有特定保健功效」這件事本身。名稱換了、宣稱沒換,第2項照樣適用。
以為只有包裝要注意。第21條明文包含標示、廣告與陳列,官網、電商頁、直播都算。
拿到小綠人就以為什麼都能講。許可證核准的是特定的保健功效項目,超出核准範圍或講到疾病,回頭又踩食安法與藥事法。
要引用這個定義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