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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詞

成本加成定價

一句話定義

算出一件的成本,再加上一個固定比例當售價。

Cost-Plus Pricing · 又稱:成本加成、加成定價、Cost-Plus、成本導向定價、加幾成

詳細釋義算出一件的成本,再加上固定比例當售價。優點是簡單、不會賣到虧本;缺點是完全沒有考慮客人願意付多少,也沒有考慮對手。它適合成本結構清楚的標準品,不適合價值差異大的服務。

為什麼要知道這個

它是最不容易賠錢的起點。只要成本算對,每賣一件至少不虧,對第一次定價的人來說這個保證很重要。

它適合成本結構清楚、差異化低的品項:代工、印刷、便當、標準零件。這類生意的客人本來就在比價,能省的空間都在成本端。

就算你最後不用它定價,也要先算一次。它告訴你價格的地板在哪裡——要做促銷、要接大單殺價、要不要用帶路貨的時候,這個地板是唯一的煞車。

最常被誤用的地方

成本算漏。多數小型業者只算材料跟進貨,漏掉運費、包材、金流手續費(以綠界公告的一般賣家費率為例,國內信用卡 2.75% 未稅,加上 5% 營業稅,實際被扣掉的接近 2.9%)、退貨損失、平台抽成、廣告攤提,以及自己的工時。加成三成看起來很安全,把這些全部扣完常常是負的。

「加成三成」跟「毛利三成」是兩個數字。成本 100 加成 30%,售價 130,毛利 30 元,除以售價 130 是 23%。要真的做到毛利率 30%,售價得是 100 ÷ (1 − 0.3) ≈ 143 元,也就是加成 43%。中間差的那七個百分點,一年幾百萬營業額就是幾十萬。

成本加成看不見需求。你的成本高,不構成客人要多付錢的理由;你的成本低,也不代表你只能賣便宜。想把價格跟成本脫鉤,看價值定價

把加成後的價格強制套在經銷商身上。台灣的公平交易法第 19 條規定,事業不得限制交易相對人的轉售價格,除非有正當理由;這個但書是民國 104 年(2015 年)2 月修法時加進去的,從那時候起變成「原則禁止、例外許可」。實務上常見的做法是提供「建議售價」或一個不具強制力的區間,白紙黑字要求下游照定價賣是有風險的。

要引用這個定義?